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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系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65号公告,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举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上海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应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内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2.考生须在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在上海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领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云、随申办等显示的电子报告均可)。

3.建议考生考前14天不离沪,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当日更新的随申码和行程码,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体温测量≥37.3℃,经复检仍≥37.3℃的;

(2)考试当天,随申码或行程码显示为非绿码;

(3)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

(5)考试前 21 天内,本人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

(6)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7)考前14天内,有发热症状的考生;

(8)考试当天仍处于社区健康监测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间;

(9)属于新冠疫情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

4.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配合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和处理。

2.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站。

3.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个案研判后,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考生不得擅自离场。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分批、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离场。

五、其它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或者官方微信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如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相关疑问事项,可咨询上海市考点专线:021-5228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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